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

星辰在线2022-03-05  142

导读: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严厉打击冷链食品走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严厉打击冷链食品走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决定设立长沙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0日零时起,凡从外省进入长沙或从本省非集中监管仓进入长沙的进口冷冻畜禽肉类和水产品,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消杀、核酸检测,在取得《长沙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仓证明》后方可销售。

  二、进口冷冻畜禽肉类和水产品储存、加工、经营销售者在进入集中监管仓前应通过“湘冷链”平台报备预约,并填报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信息,上传追溯信息至“湘冷链”平台。

  三、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呈阴性的,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

  四、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应第一时间报告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并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在库的进口冷冻畜禽肉类和水产品,能够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专业机构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可进行生产销售,不能提供上述三个证明的须进入集中监管仓查验、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

  六、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消费前主动查验“湘冷链”溯源码,并加强加工制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等工作。

  七、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卫健、疾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口岸、商务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出仓证明》等证明文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

  八、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货物,消杀、核酸检测及运输储存等相关费用由货主自行承担。

  九、鼓励货主对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予以投保,保险公司依法对因核酸检测呈阳性被没收、销毁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赔偿。

  长沙市进口冷链畜禽肉类和水产品集中监管仓

  企业名称:湖南红星北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兴城社区金云村

  联系人:粟磊

  联系电话:132788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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