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夫妻卖房临时反悔 未与新环境签合同却被索要上万违约金?

长沙社区通2022-05-22  193

导读:近日,长沙市民李女士通过今日头条长沙频道“头条帮忙”入口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5月16日上午,他的丈夫胡先生想卖房,在新环境中介胡女士的帮助下,与买家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购房合同。5月16日下午,胡先生夫妻反悔了。他们找到买家和中介协商,…

近日,长沙市民李女士通过今日头条长沙频道“头条帮忙”入口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5月16日上午,他的丈夫胡先生想卖房,在新环境中介胡女士的帮助下,与买家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购房合同。


5月16日下午,胡先生夫妻反悔了。他们找到买家和中介协商,被告知要赔偿4.6万违约金,其中2万赔付给买家,2.6万赔给中介。胡先生夫妻非常不解:“我们没和中介公司签合同,为什么要赔钱给中介?”


5月19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中介胡女士,对方称“客户(买家)今天不在长沙,会组织协商此事”,未正面回应2.6万的赔偿问题。


没和中介公司签合同,却要赔偿违约金?


5月16日,在长沙一家新环境的工作人员胡女士的帮助下,胡先生与买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并与中介公司员工胡女士签下一份《中介费收据》和《托管定金收条》。


记者发现,这些合同和协议,并没有新环境公司的签字与公章,新环境也没有作为第三方出现在合同中。


而《中介费收据》和《托管定金收条》的收款方也不是新环境公司,而是一个新环境公司中介人员个人签名,且未标明工作单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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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下午,胡先生夫妻认为买家出价低,反悔了。他们找到胡女士和买家进行沟通,被告知如果违约,需要赔偿4.6万元违约金,其中2万赔给买家,2.6万赔给中介公司。


这令胡先生夫妻非常不解,他们认为,没和中介公司公司签合同,为什么要给中介公司赔付违约金?“我们签订的合同里既没有盖公章,也没有任何新环境公司的字样。”


新环境中介称会组织协调,未正面回应赔偿事项


5月19日中午,潇湘晨报记者陪同胡先生夫妻来到新环境门店,但胡女士并不在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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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下午,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联系上胡女士。胡女士表示,会组织胡先生夫妻和买家进行沟通:“客户(买家)现在不在长沙,本来就是胡先生他们违约在先,搞得客户那边也很不开心。”


记者一再追问为何需要赔偿2.6万元给中介公司,胡女士没有给出正面回复:“这个需要等客户和胡先生他们约个时间,见面来聊。(这个事情)他们有他们的说法,我们有我们的说法,但不方便在电话里说。”


律师:未与中介公司签合同,只需赔偿买家违约金


胡先生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但并非与中介签订,中介是否有权索要违约金?中介在这个过程中的确付出了劳动,找买主、组织签约等,因为卖方反悔,中介该怎样主张损失索赔?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的意见。


刘明,认为,在此事件中,胡先生因为违约,需要按照合同赔付买方违约金,但不用向中介赔偿2.6万元。“在这个事件中,中介机构并没有与卖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按照法律约定,如果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确实提供了中介服务,因为卖方的原因不再进行交易,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卖家承担其损失,但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卖方的违约给自己带来多大的损失,而不是说多少就是多少。”


刘明同时表示,在类似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员工应该以公司名义和甲、乙两方签约,在合同中约定毁约需要承担的责任:“这些做法中介公司的员工肯定比我更清楚,如果不以公司的名义签合同,那就是很明显的个人行为,不是中介公司的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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