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治理迎新规!息费、调额、过度授信等管理趋严,这些调整有何影响?

环球网2021-12-22  111

导读:【环球网记者 谭雅文】“信用卡新规发了,之前银行发了通知,以后(信用卡管理)越来越严。”最近一周,在信用卡社区里,有两条消息引发热议。一是关于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二…

【环球网记者 谭雅文】“信用卡新规发了,之前银行发了通知,以后(信用卡管理)越来越严。”最近一周,在信用卡社区里,有两条消息引发热议。一是关于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二是关于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的一条“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监管层面,有《通知》对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治理信用卡过度授信、督促转变信用卡粗放发展模式等进行作出具体要求。市场层面,有银行进一步明确资金用途,采取限制措施。这让外界解读为信用卡市场收紧的信号。

实际上,市场感受信用卡管理趋严有迹可循。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包括央行下发的《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等,已有8条与信用卡相关的政策及风险提示。

业内人士认为,日前下发的《通知》,则根据信用卡业务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要求,明确新方向,对信用卡业务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是对我国信用卡业务一次全面的规范,如果正式公布,将对信用卡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推动信用卡业务迈入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

息费、调额、过度授信管理趋严

“近一时期部分银行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亟需推动银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质量。为此制定《通知》。

《通知》共八章,三十七条,“提出32处‘不得’、1处‘严禁’,如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董希淼分析指出。

重点治理领域中,包括严格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统一采用利息形式。违约或逾期客户负担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

同时,《通知》强化治理信用卡过度授信要求银行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

“强化治理信用卡过度授信,将有利于为广大金融消费者营造安全的用卡环境。”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告诉记者,近年由于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片面追求信用卡业务发展规模,信用卡授信管控不审慎,盲目开展市场竞争,不能严谨评估客户的资信状况,造成过度授信等问题,出现过度发卡和滥发卡现象,导致很多“沉睡卡”,为一些犯罪分子通过信用卡犯罪提供了便利手段,既加大了信用卡经营风险,也不合理地推升了消费者的杠杆水平,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使不少人成了“卡奴”,出现了大量信用卡违约风险,给金融稳定带来了一定风险。

莫开伟指出,此次银保监会《通知》要求银行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将有利于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发放保持在一个科学合理的水平上,推动信用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过20%,整改后仍超出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12月17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专项文件加强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中要求银行引导消费者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理念,依据申请人还款能力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信用卡额度调整申请渠道。针对消费者反映解除信用卡绑定网络平台难问题,要求银行和网络平台企业均应向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信用卡支付绑定和解除绑定渠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信用卡新规影响几何?

对于《通知》对银行业影响,市场认为信用卡将告别“跑马圈地”时代。

从《通知》对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带来的影响来看,光大证券研报指出,在收入结构方面,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等不合规行为受到约束,后续将真实还原为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在信用卡收入结构中的占比可能随之提升。

“在业务拓展方面,对于盲目发卡等行为进行约束,并提出将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上述研报认为,即使信用卡业务单元本身利润率下降,未来银行也将继续加大信用卡业务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展存量客户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并撬动潜在增量客户。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未来对银行信用卡业务影响不大。国信证券研报指出,通知对于银行合作发卡、睡眠卡以及授信管理进行了要求,相对而言更加有利于信用卡业务更加成熟的大中型银行。不过截止2021年三季末,我国银行业信用卡贷款余额仅8.40万亿元,占人民币信贷余额的4.4%,因此《通知》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严肃规范信用卡外部合作行为管理,或对联名卡有所影响。莫开伟指出,此次,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要求银行必须通过自营网络平台办理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的名单制管理,明确约定双方权责。银行通过单一合作机构的发卡量和授信余额均需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明确规定联名卡的联名单位应当是为客户提供其主营业务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合作内容仅限于联名单位广告推介及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权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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