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驱车400公里送执行款 高效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

星沙新闻网2021-12-17  136

导读: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周君)“感谢法官,考虑到我现在行动不便,还把执行款给我送过来,拿到这笔钱我可以过个安心年了。”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周末时间驱车400多公里,赶到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黄竹村,将执行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曾某手…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周君)“感谢法官,考虑到我现在行动不便,还把执行款给我送过来,拿到这笔钱我可以过个安心年了。”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周末时间驱车400多公里,赶到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黄竹村,将执行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曾某手中,曾某连连道谢。

2017年9月19日,左某雇佣曾某前往叶某经营的工厂回收废纸。左某驾驶叶某名下的液压叉车拖运废纸,在作业过程中,液压叉车侧翻,曾某被压在车下严重受伤,伤情鉴定为二级伤残。事发后,经县人民法院判决,左某须向曾某赔偿74万余元,液压叉车车主叶某须支付17万多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车主叶某迟迟不肯赔付,曾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县法院执行法官吴兴旺多次督促被执行人还款,被执行人仍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县法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屋可供执行后,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在对该查封房屋完成了网络评估后,将网络评估报告发给了被执行人叶某。叶某于2021年11月24日主动到长沙县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吴兴旺,并提供了一份让申请人满意的分期还款方案。

12月11日,叶某已经将第一笔7万余元的执行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至县法院,还有6万元将在农历新年前履行,剩余部分将在2022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按照规定,作为申请人的曾某必须前往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可当时的意外事故使得曾某落下了严重的伤残,至今行动不便。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县人民法院法官驱车赶到曾某的衡阳老家,将执行款送到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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