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戴文艺)近日,长沙县建筑工地已进入节后复工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有效保障县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向好,长沙县住建局质安站发出温馨提示及节后复工工作要求。
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要求,切实加强深基坑、高边坡,各类脚手架、支模架、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及自升式架设设施,临时用电,人工挖孔桩,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临建设施及消防设施工程等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认真落实扬尘防治“8个100%”的措施,重点检查施工围挡设置是否坚固、干净、整洁,施工现场裸露黄土的复绿控尘措施是否落实,车辆冲洗装置、道路硬化、易起尘物料堆放等是否符合要求。
严防严控,切实做好防疫管理工作。要建立复工防疫排查台账,严格落实长沙县实时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加强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措施的检查。重点检查混凝土构件拆模是否符合要求,混凝土标养室是否符合要求,混凝土试块是否及时送检。
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自查自纠工作,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建设、监理单位应同步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到位后,经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复查,认为施工现场具备复工条件后,由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再由负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向质安站申请复工核查,并提供复工排查情况反馈表、各方开展的复工前安全检查及整改复查记录等资料。
据了解,连日来,县住建局质安站已有序对建设项目复工情况进行核查。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达不到复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复工;对没有执行复工程序而擅自复工的项目,一律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对项目经理实施扣分处理;对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一律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紧密结合“四进四查五到位”工作,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要求,确保县域建设项目复工按要求有序推进,筑牢安全“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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