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长沙经开区消防:限期整改!

长沙晚报网2024-05-24  11

导读: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悦 通讯员 张佳欣)近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今日,消防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曝光。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泉塘街…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悦 通讯员 张佳欣)近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今日,消防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曝光。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泉塘街道的一所幼儿园在多间教室外窗安装了封闭式的金属防盗网,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幼儿园厨房使用明火区域与其他区域之间未采用防火门、防火窗分隔,并将儿童活动用房(多功能厅)设置在4楼,以上均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该幼儿园在多间教室外窗安装了封闭式的金属防盗网。长沙晚报通讯员 张佳欣 供图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此外,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儿童能够安全、快速地疏散,避免因楼层过高而导致的逃生困难和安全隐患。”消防监督员介绍,从建筑安全的角度考虑,过高的楼层也会给幼儿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安全隐患。幼儿园的设计应考虑到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确保他们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成长。因此,一般幼儿园的楼层限制在3层以内,既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也考虑到了儿童的安全和心理健康。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目前,该单位被消防部门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监督员对其下达了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单位负责人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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