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网课只要2.99元?法院:下架赔偿!

长沙晚报网2024-04-26  20

导读: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王闻达)原价几千元的网课换个平台只需两块九?做知识的“搬运工”,将教育公司精心制作的教学课程以“白菜价”卖出,通过薄利多销获取利润,网店店主是否要担责?25日,宁乡市法院通报一起著作…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王闻达)原价几千元的网课换个平台只需两块九?做知识的“搬运工”,将教育公司精心制作的教学课程以“白菜价”卖出,通过薄利多销获取利润,网店店主是否要担责?25日,宁乡市法院通报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卖课的网店2名经营者被判赔偿2.6万元。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远程教育的公司,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旗下有多家教育网站,其中会计网校网站推出了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税务师等考试的相关远程辅导课件,通过招生、销售学习卡等形式向学员提供视频课程,视频课程均采取全程加密等保密措施,东大正保公司享有对课程的著作权。东大正保公司发现唐某、杨某在某电商平台经营的店铺以2.99元的价格销售其名下的注册会计师课程,消费者只需支付2.99元,在客服的引导下复制打开网盘链接,输入提取码即可获取公司推出的课程,其中包含6名老师的讲课视频以及452个课件。为维护自身权益,东大正保公司将唐某、杨某诉至宁乡市法院,要求唐某、杨某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宁乡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东大正保公司与授课老师或其所属工作室签订相关协议,均明确约定了由此完成的课件视频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应认定东大正保公司是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唐某系涉案店铺登记的经营者,被告杨某自认系该店铺实际经营者,二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开设的网店中将东大正保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涉案视频课程以低价对外销售,并通过网盘发送方式进行传播,侵害了东大正保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综合考虑原告作品的独创性高度、创作难度、作品类型、知名度、商业价值及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经营规模、获利情况、侵权主观恶意及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唐某、杨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6万元。

  宁乡市法院表示,网络课程凝聚了网课作者的心血,网店经营者要提升法律意识,搬运、复制他人著作权作品,公开传播销售,不仅影响正版作品的销售,侵害权利人的利益,还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切勿为了一时利益倒卖盗版网课资料,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在线教育从业者应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在视频上添加水印、logo等以注明权属,同时加强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网络课程被他人窃取、复制和传播,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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