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人脸识别属于个人信息过度收集 不是必要个人信息

股城网2024-04-14  7

导读:虽说现在是科技时代,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我们个人隐私信息或许早已经泄露出去了,而且现在网购或许也是需要人脸识别的。但国家网信办表示,网购人脸识别属于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人脸识别 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介绍,《条例》第23条规定了经营…

虽说现在是科技时代,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我们个人隐私信息或许早已经泄露出去了,而且现在网购或许也是需要人脸识别的。但国家网信办表示,网购人脸识别属于个人信息过度收集。

人脸识别

人脸识别

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介绍,《条例》第23条规定了经营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

网购的基本功能服务就是购买商品,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包括:注册用户的移动电话号码,也就是我们的手机号;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但是如果需要人脸识别,那么就是属于过度收集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各位需要注意啦。

展开全文

为您推荐


本文地址: https://www.life0731.com/read-398214.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长沙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长沙生活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相关阅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