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公安!宁乡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长沙晚报网2024-04-07  14

导读: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7日讯(通讯员 文寄清 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记者今日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以下简称宁乡分局)获悉,该局近日查获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案,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含镍、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7日讯(通讯员 文寄清 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记者今日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以下简称宁乡分局)获悉,该局近日查获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案,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含镍、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10倍以上,已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事实。

今年2月2日,宁乡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白玉河水质异常,经溯源确定为宁乡某公司污水外排导致。随即,宁乡分局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1日晚上8时至2日清晨7时30分,由工人郭某、卢某将污水用带软管的移动式潜水泵从调节池里抽至厂区24号雨水流泥井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对此,宁乡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截断污水源,在白玉河受污染断面设置拦河坝,将污水转运至该公司厂内及天创污水处理厂应急池暂存,并组织监测人员按照取样检测技术规范取样送检。

根据检测报告显示,对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公司南门雨水排口样点镍、锰、钴均超限值,其中001号排口的镍175mg/L超标349倍、锰113mg/L超标112倍、钴885mg/L超标884倍,其行为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宁乡分局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将案件线索和证据移送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公安部门已受案并对该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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