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沙市民熊先生通过铁粉生活APP向《为民热线》反映:自己是一名货车司机,通过电话推销,购买了一家名为“中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机动车安全统筹”,当时推销人员说就跟车辆保险一样,费用还更便宜。去年12月,熊先生的车辆追尾前车,需要进行赔付时,拨打中旭公司的全国客服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当初售卖“保险”的人也联系不上,无奈之下只能自己垫了4000多元。熊先生告诉记者,处理事故的交警说,很多购买“车辆统筹”的车主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得不到赔付。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省保险行业协会:车辆安全统筹并非保险
退保、理赔存风险 消费者谨慎购买
熊先生购买的所谓“车辆安全统筹”,到底是什么?为何处理事故的交警会说,很多购买“车辆统筹”的车主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得不到赔付?
《为民热线》在节目中直播连线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娜,她表示:“熊先生购买的并非正规车险。互助统筹并非保险业务,目前尚无监管,消费者应该谨慎选择。”
李娜提醒:“车辆安全统筹”存在四大风险。
当车辆发生所有权转移时,“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不能像真正的保险一样随车过户,需要车主退出原挂靠的运输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此时便产生了“退保”纠纷。
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得到有力保护,目前我国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如何理赔、理赔标准、赔多赔少、何时赔都是按“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合同约定。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可能无法得到赔偿,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后发生交通事故,其理赔规则不在我国保险法及银保监会的监管范围之内,目前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根据目前全国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只能采用一般法《合同法》,而非特别法《保险法》。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有雄厚资金做支撑,即使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而统筹公司准入条件低,注册资本有限,如果发生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或资产少无法支付赔款的情况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仅需承担有限责任,消费者可能无法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目前,保险行业建立了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在保险公司连续投保的车辆根据历史出险情况,能够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单”的车辆,以后再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则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
李娜告诉记者,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也曾接到过类似的投诉,但是由于消费者购买的并非正规保险,协会没有办法对已经购买了统筹特别是发生纠纷的客户给予帮助和支持。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为民热线》再次提醒广大车主,尤其是营运车辆的车主:一、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购买保险请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营的机动车辆保险,保险法律法规对其理赔程序、理赔标准和理赔时效均有规定,发生理赔纠纷时还有投诉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机制;二、已经买了“车辆统筹”的客户,为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建议尽快退掉“统筹单”,及时到保险公司购买正规保险。 为帮助熊先生解决问题,《为民热线》的直播节目多次尝试连线中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但是其全国客服热线400-886-1511均无法接通。由于熊先生与中旭汽车签订的并非保险合同,不在银保监局的监管范围,但可以按一般合同处理,建议熊先生向该公司注册地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帮忙维权。如果协调不成功,最后也只能去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维权。再次提醒车主朋友,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与广大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随后,包括湖南在内的多个省市保险行业协会,也陆续发布了相关的风险提示。据了解,目前全国有两千多家汽车服务公司在开展统筹业务,而其中很多企业处于失信状态。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互助统筹”一时便宜去购买,最后反而受了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