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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新闻网2023-08-16  21

导读: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李瑶)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但部分主体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相对不足,缔约、履约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批涉个体工商户的案件,通过打好调判结合“组合拳”,为市场经济…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李瑶)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但部分主体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相对不足,缔约、履约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批涉个体工商户的案件,通过打好调判结合“组合拳”,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某门窗经营个体工商户,采用线上下单、线下物流配送的交易方式,交易过程中未签订买卖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客户即时付清货款。

2021年以来,有多名客户拖欠货款,严重影响该门窗经营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其负责人多次催收未果,一气之下,将七家客户诉至县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及支付逾期利息。

法院经审查发现,该批案件有部分被告对欠款事实和数额没有异议,双方亦同意调解。承办法官秉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以集中调解和个案判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

“还款可以,但我现在没钱,一时拿不出。”一名被告称。“你和原告可以充分沟通,双方可确定一个可行的分期支付方案。”承办法官建议。

“我愿意分期付款,但我人在外地,回长沙调解成本太高。”另一名被告又提出疑虑。“这好办!我们开展线上调解,你找个网络信号好点的地方,双方坐下来慢慢谈。”承办法官耐心答复。

调解过程彰显法官调解智慧和为民司法服务温度。在县法院的主持下,有两名被告经调解后立即付清全部货款;另外两名被告当庭支付部分货款并与原告约定了剩余货款的给付期限。对于其余调解无果的三件案件,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原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单、物流凭证等证据,及时判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

记者了解到,在处理涉商事纠纷案件中,长沙县法院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2023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等方式成功调解民事案件7000余件,有效化解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法官提醒,小生产,也不能掉以轻心,个体工商户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建议尽量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注意保留原始单据,做到做事留痕、商议留痕、决定留痕,确保有据可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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