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4大重点!湖南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

长沙晚报网2023-03-18  63

导读: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俊)重点整治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民办学校乱收费、教育信息化等其他乱收费……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俊)重点整治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民办学校乱收费、教育信息化等其他乱收费……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重点为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民办学校乱收费以及其他教育乱收费。

  其中,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包括中小学校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收费,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并收费;违规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违规通过家长委员会,利用学校场地和师资力量进行补课收费;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

  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包括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委托培养费等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等问题;未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实、统一管理,违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和上缴前分配;校外教学点违规变更学费标准或自立收费名目搭车收费、捆绑收费。

  民办学校乱收费包括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转学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行为;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捆绑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退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未按程序、未按时限违规随意上调学费、住宿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诱导学生家长。

  其他教育乱收费包括中小学食堂强制学生搭餐,违规乱收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的乱收费牟利;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购买校服、教辅资料、商业保险、电子学生证、校园卡、平板电脑或教育APP、视频课程等乱收费,超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违规收费;中小学、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摊派、捐资或组织收取违规费用;有关部门、单位向学校摊派任务、打招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学习用品、报刊杂志、其他服务等乱收费;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违规审批进校园事项,向进校园机构进行利益输送,为乱收费行为提供便利。

  为持续推进全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投诉举报方式包括网络、电话、邮箱、信件等。投诉举报尽可能做到事实清楚(包括时间、单位和具体问题等)、佐证充分,提倡实名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来信请寄: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720室,邮编4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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