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23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发布

长沙社区通2023-02-04  42

导读:开学在即,2月3日,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长沙市2023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2023年春季长沙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举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

开学在即,2月3日,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长沙市2023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2023年春季长沙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举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在长沙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学费标准与本市户口学生学费标准一视同仁,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人教版)”、教辅资料,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家庭经济困难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继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对于民办学校,切实规范其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问题,杜绝无序收费。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同时,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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