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离世为洗刷强奸罪名申诉44年 案件为什么翻不了

股城网2022-10-25  112

导读:2022年10月24日,80岁的汪康夫离世。生前,他曾因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被判处十年徒刑。为洗刷强奸罪名,汪康夫申诉44年。舆论好奇,他案件最新进展怎么样?为什么翻不了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汪康夫案件2022最新进展 2022年10…

2022年10月24日,80岁的汪康夫离世。生前,他曾因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被判处十年徒刑。为洗刷强奸罪名,汪康夫申诉44年。舆论好奇,他案件最新进展怎么样?为什么翻不了案?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汪康夫离世为洗刷强奸罪名申诉44年

汪康夫案件2022最新进展

2022年10月24日,汪康夫女儿表示,父亲死于心脏病与多功能器官衰竭,家人正操办其后事。据悉,汪康夫,男,江西吉安永新县人,曾是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教师。1966年,汪康夫因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被判处十年徒刑。1975年,汪康夫减刑一年出狱。

拒绝认罪的汪康夫一直写信伸冤,自此开始了长达数十年的申诉之路。当年10位涉案女生均否认受害,称年幼时被人引导写了检举材料,并表示愿为其申诉作证。今年2月,江西最高检察院驳回汪康夫的申诉。在此之前,最高检《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显示,本案中,原审审判时确有证据证明申诉人对原审被害人实施了性侵害行为,申诉人曾经的有罪供述和原审被害人的指控陈述能够基本印证,而申诉人提出辩解之后仍承认存在猥亵行为;原审被害人虽然改变陈述,但其改变陈述不能认为具有合理理由,不足以认定为“新的证据”。

最高检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为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江西省原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申诉人犯罪的主要事实和基本性质存在错误,也不能认为申诉人的行为按照当时的政策和法律不构成犯罪,申诉人汪康夫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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