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导读:(一)线上办理。已开通商贷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商贷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购买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购买重庆市二手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目前支持数据协查的贷款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

  (3)以后各次提取时须提供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

  2.无法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也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增值税发票或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

  3.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二)购买重庆市行政区域以外且职工或配偶属于外地户籍的,使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二手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增值税发票。

  4.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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