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钱娟)以前,零散耕地、闲置林地、空闲农机等闲散资源躺着睡大觉;今后,这些资源将被盘活,通过出租、入股、转让、抵押等方式,进入平台交易,为乡村振兴赋能加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网络。这也意味着,今后农户、新型职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等可以像逛淘宝一样,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流转交易。
意见明确,我省将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农民利益不受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松动,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市场风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根据部署,将率先建立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设立省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持金融机构有序接入,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和经营主体融资。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日常监管、信息发布、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服务、数据统计等工作,组织农村产权现场或网络竞价交易。
哪些“商品”可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意见明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其他涉农产权等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
同时要求,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主动适应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登记、融资撮合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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