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长沙晚报网2022-09-18  77

导读: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斌 实习生 韩美琪 通讯员 吴浩)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安委会获悉,《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自9月15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现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斌 实习生 韩美琪 通讯员 吴浩)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安委会获悉,《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自9月15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安全生产检查现场。长沙晚报通讯员 吴浩 供图

  记者注意到,“办法”适用于天心区安委会接报受理的各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和消防除外)一般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办法”指出,天心区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原则上由天心区安委办统一接收举报信息。接收举报信息的途径包含“12350”“12345”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天心区安委办举报受理电话(85899817)和受理传真(8589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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